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乙方负责承办年春季房交会(以下简称房交会),作为此次房交会的组委会,并有权对外出租上海会展中心的全部展位及场地。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房交会期间,甲方租用乙方出租的场地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场地
甲方租赁乙方一块相当于个标准展位面积的场地,标准展位每个规格为:(长m宽m),总面积共计平方米,场地配置为净场地,无任何配置。乙方在租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24小时清洁及保安服务。甲方有权自行随意改变搭建方式,产生费用由甲方自理。
场地位于上海会展中心号展位(“场地位置图”作为本合同附件),此场地一经租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因任何原因而发生变化。
二、租用时间
场地具体租用时间为:年月日-日,每日9:00至16:30;年月日,9:00至14:00。场地正式使用之前,甲方有权于年月日-日9:00至17:00期间提前进入租用场地进行布展,甲方提前布展期间,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租赁用途
甲方有权根据房交会的内容,自行决定租赁期间的场地用途。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租赁场地的租金根据乙方标准展位的租金标准计算,标准展位租金¥元/个(大写:人民币元整每个),场地租金共计¥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共计¥万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该费用包括甲方租用乙方展位所需支付的租金、施工管理费、电费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在布展完毕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如3日内不能支付展位费,则展位不予保留。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相应数额的正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逾期提供展位,每逾期四小时,需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逾期达一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赔偿金。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经甲方通知改正后,应当在两小时内改正,如逾期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附件“场地位置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