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承揽的锦屏一级水电站工程已完工,相关物资需退场。根据乙方公司经营范围,结合本项目特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方式、承包内容、承包价格、结算支付
1、承包方式:包装卸及搬运人工费。
2、承包内容:乙方派遣装卸工等相关人员配合吊、运机械作业,对甲方二坪材料堆放场所有物资进行装卸、搬运。
3、承包价格:装卸及搬运人工费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
4、结算支付:本项目完工后一次性结算支付。
第二条、装卸及搬运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始,计划完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具体完工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若非乙方原因的计划完工时间延后,总价、双方权利义务、安全生产责任无任何变化及调整;乙方原因的计划完工时间延后,甲方按1000元/日处罚。
第三条、甲方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1台吊车,1台塔机,甲方在设备状态良好的情况下,保证白班八小时以上出勤率;负责现场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2、负责协调其他收货单位卸车机械等相关事宜。
3、甲方在二坪食堂提供与甲方职工同等就餐条件,餐饮费用同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负责甲方自有人员劳动保护、人员工伤保险。
第四条、乙方权力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时间组织劳动力、生产所用工具。
2、工作时间必须以甲方要求为准,工作期间不得散漫、怠工,不得耽误甲方总体进度安排,否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规、违章、违法作业;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负责乙方自有人员劳动保护、人员工伤保险等。
5、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保证物品完整无损,服从甲方协调与安排,将物品码放到位,如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安全生产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进行施工。
2、乙方对作业人员必须签署劳动合同。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自身劳动力安全负责;甲方对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均不承担责任,若由于收货单位责任事故,甲方协调配合乙方解决。
第六条、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完工并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