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诚信合作是一切事业发展的基础,外部智力是企业进步的源泉。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财务会计。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甲方的财务会计,其工作内容包括:甲方日常财务管理、财务指标分析、经营成本监控、企业年度经营目标预算、内部审计、经营成果分析等;其工作采坐班的工作方式。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财务会计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甲方财务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合同到期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做好交接工作。合同期间无故辞职,不能做出书面适当理由的,不予批准和结算工资。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
2、在履行财务会计职务时,不得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甲方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500—1000元),在公司规定发放职工薪酬时支付余下报酬,乙方报酬为2600元/月。
2、因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甲方规定标准。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乙方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
3、乙方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乙方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1个月;
2、乙方无故1个月不完成工作任务;
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财务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财务会计职务。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为1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不可以违约。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聘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