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官方投诉平台手机版2017年在3.15晚会的前一天正式开始启动,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活能更加的舒适,购物消费能够能加舒心,在平时的生活中能顺遂心意,不会遇到黑心商家,然国内的假冒伪劣产品越来越少,百姓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
2005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7304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889.77万元。
2006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46818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3亿元。
2007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51656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亿元。
2008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626690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76亿元。
2009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54709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4亿元。
2010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620.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亿元。
2011年:共受理消费者诉求668.6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8亿元。
2012年:受理消费者诉求633.7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5亿元。
2013年:处理消费者诉求700.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2亿元。
2014年:处理消费者诉求757.8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8亿元。
2015年:处理消费者诉求777.7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0亿元。
2016年:受理消费者诉求808.0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24亿元。
**是有利于消费者诉求的畅通
全国各地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等方式注册用户后登录平台。平台将以数字地图方式展示全国各地具有处理消费者诉求管辖权的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名录,对应各自投诉、举报窗口链接,使消费者能够便捷地找到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上传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这样比起12315专用电话平台更加便捷地消费维权。
**是有利于工商行政执法力量的整合
从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所均作为工作用户登录平台并依法各司其职;不同地域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平台交换信息和开展执法协作;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是有利于依据“大数据”进行“靶向”市场监管
依托平台对全国12315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消费热点的变化,以及商品、服务质量状况和市场秩序情况,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深度分析消费者诉求与国家经济、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为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供警示提示,为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义务提供指引,为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是有利于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
各级消协组织、大型企业集团、电商平台的售后服务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消费维权机构、国际组织可以按照平台的授权,以不同类型用户身份登录,分享消费维权执法信息,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调解(ODR),履行企业首问责任。平台还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度融合,把举报查处情况和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直接关联,依法公布,引导社会诚信建设,形成促进企业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倒逼机制。
1、界面优化;
2、全国12315平台操作首页新版界面上线;
3、发布了全新的全国12315平台用户注册须知、投诉须知、举报须知;